洛阳某职业中专学校一学生于斌,在学校“不务正业”,利用课余时间替同学洗衣服、提水,每项收费5角钱。而两个“罩”着他的“领导”在让他免费洗衣服、提水的时候,被拒绝,结果于斌被两个人“修理”一顿。
家长:孩子在学校被打 洛阳市新安县石井乡的徐女士日前向记者反映,她的孩子于斌2007年8月到洛阳某职业中专学校就读。
2007年12月26日,高年级同学李波、张晓找到于斌,让他替他们洗衣服、提水。于斌不同意,遭到二人拳打脚踢,直至被打晕过去。事情发生后,校方不积极对待这事,两个打人的学生家长各支付了500元钱后再也不照面了。现在,于斌虽已出院,但时常感到头痛、眼痛,夜里还经常被惊醒,大喊大叫。
学校:被打者“不务正业” 昨日上午,记者到该职业中专了解情况。学校李姓党委书记告诉记者,这件事发生后,学校非常重视,并及时将于斌送到医院救治,主动垫付了在医院的治疗费,并在学校召开学生会议,引以为戒。
李书记告诉记者,据学生反映,于斌自进校以来,主动自愿替同学洗衣服、提水,每次每项收费五毛钱。而李波、张晓则是他的“保护伞”,若有同学对于斌“不尊敬”,李、张二人就会教训他们,学校发生的几次打架斗殴事件,于斌都是“罪魁祸首”。而这次,李、张二人让于斌免费为他们洗衣服、提水,于斌没答应,二人觉得于斌“不够意思”,就联合将他“收拾”了一顿。
结果:打人者被开除 采访中,李书记坦言,通过这件事学校也发现了自身在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他们以后将严格校规,抓好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学校经研究,做出了开除李波、张晓的决定。(王海锋郭富昌)(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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