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18日电 马英九今天公布他的廉能政策。他认为,领导人执行肃贪的决心最为重要,因此他反对香港或新加坡另设拥有“调查权”与“起诉权”的“廉政公署”或类似的机构执行肃贪;因为台湾是检察官指挥犯罪侦办,司法制度与英国制的司法制度不同,和现有“调查局”组织有“迭床架屋”之嫌。
马英九还透露,他在“法务部长”任内,推动“公务人员动态财产申报”,没想到多年后真的抓到一个人申报不实,那就是吴淑珍买卖股票都没诚实申报;他说这个成果当时连他都吓一跳。
据中评社报道,马英九表示,如果他选上2008,将筹组“中央廉政委员会”,由“行政院长”兼任“主委”,县市成立“县市廉政委员会”,推动“干净政府运动”,以两年为期,再检讨功效,以便作进一步的改革。
有关“反贪去腐”,他主张预防与检肃共重,廉政工作须四管齐下,一是“不愿”,即加强教育宣导与伦理规范;二是“不必”,让公务员收入足以养廉不必贪;三是“不能”,即健全法律规章透明的行政流程;四是“不敢”,透过强力肃贪,让公务员不敢贪。
马英九除了主张要成立“廉能会”,由机关首长亲自督促肃贪工作外,他也主张要严禁政治势力、干预独立机关,贯彻查察贿选、惩贿适用党内,反贪法规再造、断绝行根源,财产诚实阳光、不实申报课刑,监督公仆高官、财产不明课罪,企业掏空背信、负责人重刑,决策公开透明、落实利益回避。
由于他的主张大部分多在“法务部长”及台北市长、国民党主席任内,就已提出实施,因此他今天谈及廉能由肃贪主张时,概念十分清楚。
他指出,民进党上台8年总共涉及弊案达270多件,金权挂勾、政治贪腐更为严重,造成台湾各项廉能评比“每下愈况”;台湾在防治贪腐的评分,从1988年的80.4分,一路降到2006年的70.4分。
根据台湾“法务部”公布“台湾地区廉政指标民意调查研究结果”,超过68%受访者不满意台当局在扫黑与肃贪的表现;美国国务院去年3月6日公布全球人权报告,大幅报导台湾官员贪腐情况;德国的“透明组织”对台湾的廉能排名,在他担任“法务部长”时原为26名,到民进党上台去年已掉到34名;民进党当局高官因案遭求刑或判刑者12人,共计134年。
马英九认为,要改善台湾贪腐的现象,唯有让贪腐政权下台,台湾才有机会重生。(倪鸿祥) (来源: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