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什么都可以丢,戒指怎么能丢呢!”前日,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婚庆服务案时,因妻子在婚礼上换装后丢失结婚钻戒,丈夫张威(化名)气愤地对索要服务费的婚庆公司工作人员说。
前日,这对还在度蜜月的新人,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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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婚礼上丢了戒指,才没给余下的钱。”张威向法官解释。他的新婚妻子讲述了发现戒指丢失的过程,“化妆师给我摘下白手套,换完衣服,就叫我快去敬酒。”她敬完酒,表妹要看一下戒指,这时她发现戒指不见了。
婚庆公司没有否认丢戒指的事,但认为戒指是戴在新娘手上的,新娘作为成年人,知道戒指的重要性,应该自己尽到保管的义务。而且,服务协议上也没有约定婚庆公司有保管结婚戒指的义务。
“是你们公司说一切都听你们的!”原本平静的王梅激动起来。“化妆师当着你的面摘手套,有没有戒指你会不知道吗?”婚庆公司也不甘示弱。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论起来。
张威将自己购买戒指的发票交给了法官,证明戒指价值3700元左右。
“丢失结婚戒指,给孩子带来的心灵伤害是一辈子忘不了的!”王梅的父亲也很生气。
张威和王梅最后表示,如果婚庆公司赔偿丢失的戒指,他们就支付服务费。由于婚庆公司拒绝赔偿戒指,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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