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2007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吞土地补偿款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共立案侦查该类案件20件35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从查办的涉及土地补偿款职务犯罪案件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土地管理机关人员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社会人员相勾结,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受贿,如海口市国土局征地部副部长陈某、海口市龙华区龙华镇原党委书记陈某、原镇长范某在征地过程中为他人冒领、转存土地补偿款提供便利,从而收受他人贿赂的窝案串案。
二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多。涉案35人中,21人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占立案人数的60%。
三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偏低。涉案35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8人,高中、中专、大专文化程度23人,本科以下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89%。
四是“一把手”占较大比例。由于土地征收的权力大都集中在主要负责人手中,“一把手”成为与土地征收相关的职务犯罪主要群体。在涉案35人中,属于村委会书记、国土所所长等的“一把手”有11人,占31%。
五是案件性质以贪污为主,作案手段简单直接。涉案35人中,贪污犯罪22人,占63%,作案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