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友再次怀孕生活艰难
男子卖掉女友幼子获刑5年 本报讯 (记者刘杰)顾法军与女友从上海私奔到北京后,因女友再度怀孕,家庭生活艰难,他便将女友与前男友所生的一岁男孩小明(化名),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
二人再次回上海后,顾法军卖孩子的事情被小明的爷爷发现并报案。近日,朝阳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顾法军有期徒刑5年,罚金6000元。
劳教获释后携新女友私奔 现年33岁的顾法军为安徽人,一直在上海打工,曾因抢劫罪在上海被劳动教养一年3个月。
2006年6月6日,顾法军从劳教所出来的第二天,约朋友在饭馆庆祝时认识了河南籍女服务员陈凤梅,双方当即产生好感。
当时陈凤梅与男友刘某一家生活在一起,且生有一个儿子小明。由于未满20岁,双方并未结婚。
陈凤梅屡次对顾法军表示,男友对她不好,经常打她,顾法军便提议两人私奔。6月11日,陈凤梅再次被男友殴打后,一气之下便同顾法军买票私奔到北京。此后二人都在地铁5号线和平西街工地做临时工。
周岁男孩偷回后卖掉 来京一个月后,陈凤梅便想回上海看望儿子。“不如把他抱过来,我会像对亲生儿子一样对他好的。”顾法军当时信誓旦旦地对陈凤梅说。
陈凤梅便和顾法军一起回到上海。陈凤梅独自一人返回前男友家中,当时只有小明的爷爷在家,陈凤梅谎称带儿子串门,抱着小明出门后,和等在附近的顾法军一起立即乘火车回了北京。
回京没几天,陈凤梅便查出怀孕,不能再做临时工,小明也开始生病,一家人的所有开支全靠着顾法军一个月不足千元的薪水。
“要养活小明,还要照顾怀孕的你,日子太难了。不如给小明找户好人家送了吧。”顾法军对陈凤梅提出这个建议时,陈凤梅并不同意,但不久她迫于生活的艰辛,只好默认。
顾法军此后便以孩子是自己妹妹未婚先育的儿子,家庭考虑到颜面不能抚养为由,寻找想抱养孩子的人。
2006年8月,顾法军找到了不能生育的牛某夫妇。双方谈妥后,顾法军以1.2万元的价格,将年仅1岁的小明卖给了对方。
“我事后很久才知道他把小明卖掉了,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没办法,否则日子过不下去了。”陈凤梅在笔录中表示。
偶遇孩子爷爷后落网 2007年3月,顾法军和陈凤梅再次返回上海,在一家发廊打工。
3个月后,小明的爷爷在经过这家小发廊时,偶然发现了陈凤梅,立即追去询问孙子的下落。陈凤梅只好坦言孩子以1.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小明的爷爷大怒,立即报警,民警随后将顾法军抓获。
此后,上海警方与北京警方联络,按照顾法军提供的线索,找到了牛某夫妇,将小明接回上海交给其爷爷抚养。
2007年11月,朝阳检察院对顾法军提起公诉。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顾法军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其当庭认罪,法院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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