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天津1月20日电 记者袁定波 1月17日至1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天津考察工作时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法治精神的科学内涵,把弘扬法治精神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转化为自觉的实践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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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强调,要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弘扬法治精神。人民法院要用最大的人力投入、最有力的措施、最优良的条件,确保程序合法,最大限度地杜绝错判案件的发生,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能既符合法律的制度规定,又符合法律的本质要求和价值目标,从制度和价值两个方面全面实现法治的要求,经受住实践和历史的考验,通过我们的审判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
肖扬指出,要通过每一名法官的良好风貌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公正高效,而且要从每一名法官的优良作风和高尚品格中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亲和力。要大力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增强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为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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