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者要求旁听手机漫游费价格听证会 被以“受会场条件限制”为由拒绝
郝劲松今告国家发改委
认为被告不应只留给公众20天准备只给5个消费者代表名额 要求重新答复
本报讯(记者王巍)要求旁听手机漫游费价格听证会遭到拒绝,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诉至法院,要求后者对自己参与听证旁听的请求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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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郝劲松向一中院递交了有关此案的起诉状。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后,将决定是否立案。
郝劲松起诉称,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将在2008年1月下旬公开举行手机漫游费听证会。
郝劲松本人作为经常在外地出差、同时被收取了不少漫游费的手机用户,认为此次手机漫游费降价多少的听证会与自己的财产权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于是,郝劲松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13条“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这一规定,于2008年1月4日向发改委寄出了听证会旁听申请书。
2008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书面答复,拒绝郝劲松旁听该听证会,理由是:“受会场条件限制,无法安排您旁听会议。”
郝劲松认为,对一个事关5亿手机用户的国家级听证会,国家发改委不应该只留给公众20天的准备时间,也不应该只给出5个消费者代表名额,更不应该以“受会场条件限制”这种理由拒绝公民旁听。
据了解,郝劲松此次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撤消发改委做出的不允许自己旁听手机漫游费价格听证会的行政行为,同时请求法院责令发改委对自己提交的听证会旁听申请书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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