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执法人员遗失佩枪及子弹事件接踵而来,继四日前一名秀茂坪重案组探员,在商场厕所遗失佩枪后,另一名隶属深水警区“失魂鱼”探员,20日到元朗及大埔查案后发觉遗失六发子弹及快速上弹器,连在哪里遗失亦未能确定,警方曾到其查案地点搜索无果,“失魂”探员正面临内部处分。
据香港媒体报道,遗失快速上弹器及六发子弹的探员,加入警队十多年,由军装警员做起,曾驻守多个警署,现场隶属深水警区,经常与同袍出勤查案,办事作风谨慎,今次不慎遗失子弹装备,同袍亦感惊讶。
消息指出,肇事探员昨午与同袍到新界区查案,曾先后到过元朗及大埔等多个地点,至下午五时离开大埔返回警署途中,发现身上六发后备子弹连同快速上弹器不翼而飞,怀疑在查案期间遗失,立即报告上级。
警方接报派员与涉事探员,重返其到过地点搜寻但无所获,警方并向他了解事发经过,但“失魂鱼”探员却无法确定在那个地点遗失子弹与快速上弹器。探员正接受警方内部调查,面临内部纪律处分。
今次是四日内第二宗“乌龙”探员失遗手枪及子弹事件,上周四下午,隶属秀茂坪警区重案组姓江探员,在商场一食肆用膳后准备返回警署,但突然内急遂往商场厕所大解,期间将身上佩枪连枪袋解下放在水箱上,如厕后离去时忘记取回佩枪,被清洁女工发现报警,警枪幸保不失。
涉事探员向上级解释,事发前一晚为追查偷铁党,通宵工作睡眠不足一时不慎“出事”。现时他已被调往军装,短期内需面临纪律处分。
警察公共关系科发言人称,警方有内部指引,规定警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手枪及子弹,对今次探员佩枪失而复得事件,警方正展开内部调查,若涉及人为疏忽,不排除纪律处分。
近期探员遗失子弹及佩枪事件接二连三,去年10月及11月,先后有探员分别在葵芳一酒楼厕所及沙田区,遗失六发子弹与快速上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