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赵建华)版权保护、信息共享,两者应该如何兼顾,至今仍是信息产业争论的一大焦点。加大版权保护的呼声日高之时,一些中国信息服务提供商则希望,版权保护制度应合理、适度。
一家名为万方的信息服务提供商表示,只有建立合理适度的版权保护制度,才能促进行业发展,保护者的合法利益。
版权保护的“标准”如果设定地过高,就会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社会公众利用信息资源时,将面临处处侵权的危险。它虽然保护了者的短期利益,却损害了整个行业的长远利益。
据悉,全球数字信息的总量,大约是已出版书籍总量的三百万倍。今后五年内,每年还要增长五成七。但中国的信息服务业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全球市场上的份额不足百分之三,大大低于美、欧、日。
业界称,在中国信息服务业,“有用信息贫乏、无用信息泛滥;正版信息梗阻、盗版信息猖獗”。
随着网络普及,信息服务产品的受众范围扩大,中国一些者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围绕版权保护,也就展开了一场利益博弈。一些有利害关系的企业,也加入到这场争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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