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年新站在儿子出事的现场,心情久久难以平静。通讯员 杨明伟 摄 |
塌方 逃学少年被压死
孩子逃课月余,家长一无所知,认为学校失职索赔20万元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杨明伟) 13岁的少年范财财(化名)在河边玩耍时不幸被塌方的泥团砸死。家长到学校一了解才知道,范财财因连续逃学一个多月已被学校视为自动退学。范财财的父亲认为,校方不通知家长,属于严重失职,要求校方对儿子的死亡承担20万元赔偿。
孩子死了
家长才知他已退学
2008年1月3日早上,肇庆市怀集县梁村中学初一学生范财财像往日一样出门“上学”。
吓坏了的小伙伴急忙奔回村中,通知范财财的父亲范年新。范新年与大儿子立即拿着铁棍跑到现场,大约过了十几分钟,600多斤的泥团终于被撬开。范财财送院抢救,医生证实“意外事故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1月4日,范年新前往梁村中学,此时,他才被学校告知“范财财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来学校上课了”。更令范年新没想到的是,得知范财财的死讯,校方立即表示:由于范财财平时经常逃学,旷课已达70节以上,因此“从当日起学校已经视其为自动退学”。
学校承认
管理确实存在漏洞
“孩子退学一个多月,怎么家长一点都不知道,学校至少来说一声啊”,范年新认为学校严重失职,应该对儿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遂向校方提出要求赔偿抚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20万元。对此,校方认为该生早已退学,且事件不发生在校内,因此拒绝承担责任。
据了解,1月8日下午,学校领导和该班班主任等上门家访慰问,并送上1000元慰问金,班主任何某承认:“因班上旷课人多,家访工作忙,就叫本班的另一同村学生代为转告家长。”学校表示:“学校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校方已经对班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学校只承担教育方面的责任,不承担经济责任。”
双方均表示,接下来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事件。
律师:学校责任较大
在此事上,家长、学校应该如何分担责任呢?就此,记者采访了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廖振威律师。
廖振威认为:死亡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在学校上课期间,学校和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应该共同承担管理、监督、教育的责任。该生死亡虽是由于其本人贪玩和其他因素所引起的,但作为教育管理一方,学校没有及时和家长进行沟通工作,导致该生一个多月没有回校而出现了事故,学校存在没有家访等“通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理应在此事上承担一定责任。
廖律师还表示,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应该开除一个学生或者单方面让学生退学,在未办理任何书面退学手续而且学校离学生家庭这么近的前提下,学校应该承担较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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