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月21日电(记者董智永)1月20日是石家庄2007年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后一天,目前石家庄市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已经有近20万人。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已经登记参保的市民须在1月31日前到石家庄市商业银行交纳医疗保险费,逾期未交费的市民仍将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石家庄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时限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限的确定,标志着去年启动的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暂时告一段落。”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理参保登记并如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市民,自1月1日起就将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办理登记时间1月20日结束后,参保缴费日期也将截止到1月31日。相关部门特别提醒,在1月20日前参保登记且在1月31日前交纳医疗保险费的居民,才能够享受政府补贴,并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交纳保险费的市民,将无法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