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唐野苍)扬州市物价局近日发出通报,公布6类重大价格违法事件查处的情况。
这6类重大价格违法事件涉及房产、商场、电力、成品油、药品、教育领域。扬州市区某商品房开发公司的住宅商品房,经物价局批准以5392元/?的标准进行销售。
在实际销售中,开发商私自增加50元/?。经查处,向购房户多收价款,已全部退还购房户。2007年12月25日,江都宜陵七里加油站柴油标价5.14元/公升,实际销售5.50元/公升,并且不对购买者提供发票。在对水上加油站的检查中,物价部门还发现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超出规定的价格向过往船舶销售0#柴油,多收价款39万多元。有关方面责令江都宜陵七里加油站退还举报人所购50元柴油差价款3.27元,并进行自查,视情节依法处理。水上加油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扬州物价部门表示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必须从严监控,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