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2日电(记者潘清)作为A股市场启动的首例换股要约收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对东方锅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全面换股要约收购,目前已进入“倒计时”,东方锅炉退市指日可待。
此项要约收购启动于2007年12月28日。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信息显示,截至1月18日,共有96003608股进行了预受要约,约占东方锅炉总股本的24%。以此计算,东电集团与东方电气合并持有东方锅炉的股权已超过90%。根据收购协议,这意味着东方锅炉的上市地位将被依法终止并退市。
此前,东方电机更名东方电气,东电集团以东方电气为载体,集东方电气、东方汽轮机、东方锅炉三大主业资产于一体,形成火电、水电、核电、风电、气电“五电并举”格局。
东方电气有关负责人表示,东方锅炉成功退市,将使东电集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主业资产整体上市,不仅为广大东方锅炉流通股股东谋取更多、更长远的利益,也令此次换股要约的置换方--东方电气的核心竞争实力及综合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这位负责人提醒,此次收购要约期为30个自然日,已申报换股的投资者在1月25日要约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必须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额现金用于支付相关税费,否则将导致股份最终无法转换。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卖出东方锅炉的交割价,按要约期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与有效预受申报的东方锅炉股份数量为基准计算,而买入东方电气的交割价,则按东方电气换股要约价格31.35元/股与实际换得的东方电气股票数量为基准计算。投资者应支付的单向税费包括券商佣金、印花税(0.3%)、交易经手费(0.011%)、证管费(0.004%)、过户费(0.1元/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