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山东“亿万富婆”于钰,因诈骗等罪名,一审被判十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前年一个“亿万富婆”出现在山西省忻州市,这个34岁的女人自称与山西省市领导较为熟悉、会讲6国语言、有2亿资产,在骗得忻州某公司老板260万元后,去年被当地警方抓捕。
“富婆”吹嘘口若悬河2006年9月中旬的一天,于钰(女,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和柳某(男,41岁,山东省新泰市小协镇躲庄村人)乘坐一辆豪华的奥迪A6到忻州市某三星级酒店,几年前曾与于钰在山东做过生意的刘某向朋友介绍说,于钰是山东青岛泽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有2亿资产,还有很多社会关系……席间,于钰自称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读过研究生,有中、美两国国籍,会讲6国语言,爷爷是原山东省省长,生父生母居住在美国,认识山西省和忻州市的有关领导。
这些让在座的忻州某公司老板黄某深感钦佩。黄某等人随后陪同于钰在五台山游玩了几天。其间,于钰出手阔绰,举止傲慢……合做生意设下“圈套”2006年10月中旬,于钰由于自身原因,请黄某和忻州的朋友为她抱养了一个女婴,并送往山东新泰市。于钰乘专车特意将黄某领到山东省新泰市新汶矿务局大门口,说是顺便去找矿务局领导取5万吨的指标煤单,让黄某在外面等一会儿。不到20分钟,于钰从矿务局楼里出来,说是煤单已经拿到手,并让黄某看了看,于钰说,矿领导是她爸爸通过省领导介绍认识的老关系,每月能给她5万吨指标煤,自己既不用外出购煤,也不用费心组织公路、铁路运输,只要在大门口将煤单转手卖掉,就“挣到500多万元的纯利润”……黄某更坚定了与于钰合作做生意的信心。
同年10月下旬的一天,于钰在黄某的办公室,动员黄某加入她在新汶矿务局的生意股份,并称可以赚更多的钱,又说资金周转困难,先向黄某借现款260万元用于购买指标煤,而且许诺事成后,在青岛市黄岛区给黄某买一套房子。2006年10月29日,黄某兴冲冲地通知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260万元划到于钰的个人银行卡上……然而,在随后的一个月里,于钰通过转账、提现、消费等方式,将260万元大部分支取,其中,个人分4次消费了53万元,用于购买名牌手机(她本人用3部手机、5个卡)、手表、首饰等高档物品。为了稳住黄某,避免他起疑心,于钰以其父的名义,向黄老板发短信,称已经与省领导联系妥当,事情马上就会得到解决。于钰仍然住在忻州,继续行骗。而黄某一直等待着宽敞明亮的房子等。与于钰多次电话联系,可于钰不是关机,就是以正在外地,或是会计不在等理由推托。无奈之下,黄某找到朋友打探于钰的身份和背景。经过分析商量,黄某于2006年12月9日到忻州市公安局报了案。曾经非法拘禁丈夫忻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经调查得知,于钰,1973年11月15日出生于山东胶南郊区一个普通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在青岛打工。她的爷爷从部队复员后回乡务农,已经去世多年。她的父母都是农民,家庭状况普通。于钰在打工期间,结识了山东某证券公司的李某,1997年4月结婚,2002年离婚。2006年1月11日,经朋友介绍于钰与北京某国家机关的一位工作人员结婚,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两个月零18天后,由于种种原因产生了不小的矛盾。2006年8月31日,于钰组织犯罪嫌疑人柳某等四五个人,在北京市将其夫强行带至事先准备好的车上,连夜拉到山东省新泰市小协镇,然后,辗转新泰市、胶南市等地非法拘禁15天。9月14日凌晨,其夫趁看守不备,连夜逃跑,并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了案。9月16日,北京警方立案侦查。另据警方审讯得知,2000年4月10日至2001年4月2日,犯罪嫌疑人于钰在青岛市黄岛区以代办出租车运营手续为名,诈骗阎某现金4.5万元。2002年11月15日,于钰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后转为取保候审,于钰乘机逃逸。2004年年底至2005年5月10日,于钰以投资分红的名义,诈骗安徽省一公司老板80万元。2005年7月14日,于钰虚报注册资本500万元,在山东省胶南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青岛泽钰工贸有限公司,并在黄岛区繁华地段的汇商国际大厦20层租了两间写字楼,刻了公章和法人章。
去年,于钰被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在忻州市忻府区看守所内,于钰在一个日记本上,密密麻麻地写下了10余页的字,“今天是春节,我却在看守所里度过,中午,我用被子捂住自己,禁不住号啕大哭……”“亿万富婆”玩进狱中经过忻州警方4个多月的艰苦工作,轰动晋鲁两省的山东“亿万富婆”诈骗案圆满侦查终结,126万元现金返还受害人。该案移送至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谎言、吹嘘自己有社会关系、引诱入股等方法,骗取他人钱财230多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于钰因婚姻纠纷,伙同被告人柳勇等人非法剥夺其丈夫人身自由长达15天,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于钰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进账单据,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被告人于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柳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