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上,会议执行会长、秘书长罗亚蒙表示:全国几十万城管人员大体分为两派,强硬的“鹰派”崇拜权力的威力,配备有盔甲、防割手套等精良装备,往往讲话蛮横,行动粗野,打死打伤百姓的事件频频发生;温和的“鸽派”主张亲民、文明执法。
他表示,近年“鹰派”有向“鸽派”转向的趋势,很多城市开始倡导亲民的文明执法,强硬的城管执法注定是走不通的死胡同。(见1月21日《重庆晚报》)
“鹰派”城管与“鸽派”城管,哪一派对社会更有利?可能会见仁见智。笔者以为,“鹰派”城管与暴力城管不能简单画等号,背后还有更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说过,“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更严格地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而城管暴力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法规在赋予城管宽泛职权的同时,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执法缺乏必要的监督,上层的监管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必然会导致某一层面、某一环节上的执法变异。权力没有掣肘,为所欲为便成为可能。
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我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权力欲望膨胀,以权谋私,城管暴力等,都是城管权力缺乏规范的“副产品”。
在现代法治社会,制度的完美才能带来公共权力行为的完善。无论是公众对人性化执法的诉求,还是城管自身文明执法的自律,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消灭城管暴力。只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将缺乏监督的城管权力监控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畴内运行,才能彻底终结城管暴力的产生和泛滥。
所以说,城管执法不是一个“鹰派”和“鸽派”哪个更好的问题。关键还是要使城管权力有个法律制度的约束,有公开的监督,保障其公平正义。离开了这一点,“鹰派”执法难免遭到百姓抱怨,“鸽派”执法也难免会沦为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