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广东省两会上,人大代表痛批多年不变的“只问花钱不看效果”的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据1月21日《新快报》报道,广州海珠区区委书记邓伟强抱怨:“市里曾拨款给区整治一条河涌,区里只花了其中部分钱,就达到预期效果,结果将余钱上交市财政时,人家却说"绩效不好!怎么还剩1000多万?"”省人大代表、广州地铁原老总卢光霖说:“地铁2号线的概算是106亿元,到结算时是88亿元。
省了几十个亿却没有一句赞扬的话,还批评你,搞得你心灰意冷。”
笑话!这不是“逼人乱花钱”吗?“只问花钱不看效果”的粗放管理,令执行预算的人感觉“不乱花钱、不把钱花完简直就是蠢材”,这是多大的浪费!2007年10月,国务院下发通知,禁止各部委和地方“年底突击花钱”。其实,这个通知有着无奈的背景:临近年底时,中央一些部委对下属单位发出通知:突击花钱,以完成年初财政部批准的预算支出。否则,就可能核减他们下一年度的预算拨款申请数目。可见,“逼人乱花钱”的管理弊病是共同的,不同的不过是“大乱花”和“小乱花”之别。
问题是,光靠上级政府“不要乱花”的命令,就能挡住乱花钱的手?今年花不完,明年拨的款可能减少;这个工程省下了,下个工程的预算可能缩减……这样下去,有多少人会做不乱花钱的“傻子”?对预算制定者来说,每年两会时一并制定通过,是最省事的“管理”;对于执行者来说,“突击花钱”可以舒舒服服地干点自己喜欢干的事,可以借机建几个“小金库”———既然越是“天书”的预算越能领到更多的钱,何乐而不为?这种花钱潜规则一旦建立,便难以轻易打破,倒霉的只有纳税人。
粗线条、低质量的预算管理还派生一系列问题。如预算是经每年一次批准生效的,要么事后发现需要花钱的地方由于没在预算内坚决不能动,形成“死板”;要么有人随意调整预算,导致法不责众。这些都导致“好钢用不到刀刃上”的客观效果。
好在这个问题已受到关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在去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财经委员会报告指出,修改《预算法》是较集中的代表议案。
修订法律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种结果导向型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专家指出,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考核体系是“结果预算”模式,政府不过多干预各部门具体如何使用款项,只考核能否达到实际效果。也就是说,预算管理不仅看预算的投入,还要评估预算的产出。相比而言,我们更多关注前者,而在效果考核方面比较薄弱。
现行的《预算法》制定于1994年。中国的财政收入已经由当年的5218亿元增长为去年的5万亿元。因此,更需要探究一套全新的预算科学管理模式。虽然这是一项困难重重、非常复杂的工程,但却是不能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