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国兆
日前在深圳举行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系列研讨会(商业秘密保护战略)”上,知情人士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近期即将出台,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成本符合纲要的制定精神。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收案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据有关专家介绍,2000年全国知识产权案收案10000件,到了2007年,这个数据达到了16000件左右。而在这中间,商业秘密侵权案占到了相当的比例。
据介绍,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损害赔偿主要按照“填平原则”进行,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有侵权人得利、权益人损失、法定赔偿金三种。“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损害的赔偿额度确实相对较低。”中国社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说。
李明德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加大打击的经济力度,同时对某些侵权情节严重的采取“惩罚性损害赔偿”可能对知识产权侵权起到震慑效果。“对发生有连续侵权、大面积侵权等恶劣情节的侵权者,可以考虑在实际损害基础上施以2倍、3倍的"惩罚性赔偿"。”他说。
李明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即将出台。他说,最近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将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对去年完成的纲要草稿进行最后的讨论。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