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妻子(右)捧着遗照大哭。本报记者杨长虹云南信息报记者党建为摄 |
男子送款猝死 家属公司守灵
家属指责公司缺乏人道应承担责任,公司表示已尽义务与自己无关
本报讯 (记者 张俊彦)28岁的湖北籍青年潘晓勇给服装公司送去货款,因款不齐被要求留下身份证复印件,阿勇拒绝,两度欲离去均遭阻拦,在一番争执后潘晕倒在地,救护车赶到时已无能为力。亲友认为是服装公司气死了阿勇,昨天上午大闹公司。
事发1月19日傍晚7时左右,南山粤海工业区5栋6楼的乐轩服装公司办公室内。
事发当天,阿勇到仓库取回退货,傍晚时送货款过来,公司业务员小俞看到送来的货款只有1万元,而应收的是2万元,便用电话和范小军沟通。范提出写个公司证明传真过来,并让阿勇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小俞也同意了。但挂了电话,阿勇不肯拿出身份证,执意要走,保安拉住门不让他走,如此两次后阿勇突然昏了过去。
阿勇的哥哥潘先生认为乐轩公司缺乏人道主义精神,“看录像看得我心都要碎了,弟弟被他们气得晕倒在地上不算,晕倒后他们就看着我弟弟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足足21分钟,没有人去抱一抱、扶一扶,我觉得弟弟就是被他们气死的。”
对此,老板潘小姐表示,阿勇倒地后她立即从监控录像中得知并跑到门口处理,经理杨先生及时拨打了电话叫来救护车,公司已经做了所有力所能及的事情,阿勇死亡的责任不应该由公司来承担。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来到乐轩服装公司看到,阿勇的亲友二三十人在公司拉起横幅、摆下灵堂,阿勇的妻子和丈母娘在办公室大声哭泣,登良社区工作站与南山派出所的民警组织了潘先生等人,正在会议室里进行调解。现场一片狼藉,乐轩的员工纷纷到楼下躲避,其中有人指责是闹事者打砸了办公室。
昨日中午,在社区与警方的建议下,潘先生及其父一起来到社区工作站继续协调解决问题。潘先生称,弟弟死得太突然,自己暂时没有赔偿方面的要求,只是想要“害死弟弟的公司承担责任”。社区工作站的廖站长则不愿透露谈判细节,只表示仍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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