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消费部长拿督沙菲益阿达1月22日指出,商家在新年期间播放新年歌并不成问题,只要一切依法行事。
他说,只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下,商家们在佳节期间播新年歌曲应该没有问题。
“我们也希望华社在农历新年期间能够多听过年歌增添喜庆气氛,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负担所影响。”
他说,贸消部已于17日召见大马唱片播放版权公司(PPM)代表,开会商讨此事。
“我已经告知该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应该不成问题,因为法律下有一些情况是可以豁免的。”
沙菲益阿达不认为播放新年歌是一项课题,但他提醒商家必须遵守版权法令。
“法令条文清楚阐明,在佳节期间播放新年歌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