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钟志强(50岁)求情时表示,自己将会继续联络赵海珠结成好友,但承诺以合法途径,或会要求其它记者介绍,但了解对方也可能拒绝其好意。律师续指被告自恋、孤独及不成熟,不理他人感受,但他犯案是因心理不平衡,而非恶意,同时事件没有真正吓倒赵海珠,望裁判官考虑判处感化令。
裁判官表示案件特殊,被告在信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和地址,与一般匿名恐吓案件不同,又认同被告有交朋结友、结识异性的权利,但指出被告应以合法方式追求理想,并需明白赵海珠有权拒绝,他不应以附有刀叉和强烈词藻的恐吓信,吸引对方注意。
案发于去年8月20和21日,无线共收到6封寄给“财经透视主持”、“接待处负责人”和“陈佩莹记者”的恐吓信,分别附有胶刀叉或金属餐刀,部分更写上被告的姓名和住址。内容大意是指责无线是“无耻”,需负上代价,又辱骂无线新闻主持。香港警方迅速在20日拘捕被告,被告坦承招认。警方又在他的单位内,搜出将寄给无线新闻部林小珍和周嘉仪,以及律政司办公室的信件。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