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3日电(记者刘世昕)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今天说,2007年年底贵州省独山县瑞丰矿业有限公司将1900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造成下游群众饮水危机,17人出现不同程度的砷中毒。环保部门认定这起环境污染事件性质恶劣,相关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2007年10月,瑞丰公司擅自将国家明令淘汰、闲置近两年的落后硫酸生产线投入生产。在当地环保部门明令停产的情况下,该企业于11月24日至12月9日私自开工,在生产过程中将1900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
2007年12月,下游部分群众相继出现呕吐、恶心、头昏、浮肿等症状,经卫生部门确诊,林盘村和群建村两地患轻度砷中毒病人13例,亚急性砷中毒病人4例,病因是饮用了受污染的河水。此前当地媒体报道说,12月25日下游三都水族自治县被迫停止从都柳江取水,改用备用水源,但产水量大大下降,从原日供水4000吨降至300吨,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环保部门认定这起环境污染事件性质恶劣,并介绍说,目前,都柳江砷污染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置,截至2008年1月12日,都柳江水体中总砷得到有效控制,下游三都县河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县城居民及周边群众的正常供水全面恢复,中毒病人相继治愈出院。
公安部门已对瑞丰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刑事拘留立案查处,当地政府正在调查相关部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