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月23日电(记者高风)从2000年至今,山西省政协委员八年内提交了五次提案,要求撤掉一个违规收费站,但至今仍没能撤掉。这一现象在今年的政协山西省十届一次会议上再次引起关注。
许西收费站建在连接太原市、晋中市两地的太榆路(太原-榆次)上,当年为改建的太榆一级公路而设。
1993年,山西省政府明确该收费站性质为“收费还贷”,收费期限“暂定为二年”。收费站设立几个月后,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界定收费还贷一级公路“改建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方可设立收费站。这样,建成不久的许西收费站就成了明显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
到1997年5月,许西站收费已达三年零三个月,按“暂定二年”已超期,实际收费额也早已超过当时的贷款数额。可就在此时,太榆路作为晋港合作的一个引资项目被出售给香港一家公司,合作期限23年。从此,这条“收费还贷”公路变为了一条经营性公路。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联合检查组1999年到山西巡查公路“三乱”问题,通报了“307国道山西省许西收费站与太旧路武宿收费站相距不到3公里”,收费站设置过密,要求裁撤合并,但最终因情况复杂搁置。
从2000年至今,山西省政协委员八年内提交了五次要求撤掉许西收费站的提案。
近年来,许西收费站不仅成了行路人的痛,更成为太原、晋中经济发展的“肠梗阻”。从2002年4月起,山西启动了“晋(中)太(原)经济一体化”工程,按照构想,太原市发展南移,晋中市中心区向北延伸,直至二者对接。许西收费站又成为制约这一工程的“拦路虎”。
山西省交通厅一次在汇报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时指出,许西收费站一直撤不掉,主要牵涉到投资者的利益问题。当时为了吸引外资,山西共拿出五条路和香港企业合资,其中就包括了许西收费站。按当时的协约,要进行23年的收入合作,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既然批准合资23年,若不到期硬性撤收费站,必须由政府组织资金进行收购,要赔偿港方企业6.9亿元,中方企业11.5亿元共18.4亿元的损失,省交通厅和企业反复谈判一直未达成有效结果。
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呼声目前已引起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要求有关部门客观现实地对待这个问题,既要考虑到当时的历史背景、项目合同和投资方的经济效益,也要和太原、晋中两市的发展大环境结合起来。有关部门开始为连接太原、晋中开辟新的通道。
在政协山西省十届一次会议上,一位政协委员说,一个明显的“问题收费站”经几届政协委员连续多年提交提案没有撤掉,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