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23日电 (记者刘文国)为了抑制不合理价格上涨,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物价局对全省首批大米等6种商品和19家企业实行了提价申报。
记者从贵州省物价局23日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贵州省首批实行提价申报的6种商品,分别是大米、面粉、菜子油、牛奶、饲料和液化气,首批实行提价申报的贵州六盘水市永恒粮贸公司、百江西南燃气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都是达到一定生产规模,产品在贵州市场上占有份额较大,价格变动对当地市场影响较大的企业。
贵州省物价局副局长傅永华说,贵州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这些企业,在物价部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企业提高其产品价格时,需要提前10天将书面申请送达省物价局,由省物价局对其提价的正当性进行审查并同意后才能提价。违反这一规定擅自对产品提价的企业,物价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傅永华说,贵州省此次对部分商品和企业实行提价申报,目的在于制止价格不合理上涨,不是冻结价格,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也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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