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歹徒持仿真枪暴力抢劫 在网吧“议事”被抓获
东北新闻网锦州消息 记者 陶凯龙报道 1月20日,锦州某网吧苏某和闫某正在网吧商量如何在“弄”点钱花。“不许动,警察”。 闫某和苏某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落入了法网。
据锦州警方调查,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闫某,24岁,辽宁省营口市人,曾因诈骗于2006年12月被古塔公安分局110大队劳动教养一年,2007年11月11日解除劳教后一直蛰居网吧、游戏厅内;苏某22岁,黑龙江省巴彦县人。两人于20多天前在网吧相识后便结成同伙,开始合伙作案。
2007年12月30日晚23时许,在锦州市古塔区东二里一食杂店内,犯罪嫌疑人闫某持仿真手枪逼住店主杨某,抢走店主杨某300多元现金后逃离食杂店。
2008年1月13日凌晨,在锦州市古塔区东一里一家便利店内,犯罪嫌疑人闫某用同样的方式抢走500余元现金后逃之夭夭。
2008年1月17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闫某伙同苏某,以租房为名,将古塔区一中介业主杜某骗至山西街附近其所要出租的房屋内,用仿真手枪威胁,并将被害人手脚用电线捆绑后放到室内衣柜内,抢走被害人现金120元。
2008年1月20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闫某伙同苏某以租房为名,将要出租房屋的屋主张某骗到凌河区其所要出租的房屋内,手持仿真枪对屋主用语言威胁索要钱财,抢走手机一部、金戒指1枚、银戒指1枚、银手镯一只及现金2000余元后逃跑。
案发伊始,此案引起锦州警方的高度重视,经锦州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现场勘查确认,连续发生的几起持枪抢劫案为同一团伙所为。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对此系列案件做出重要指示,确定侦查范围。
在1月20日下午再次案发后,当晚7时许,锦州市公安局领导再次召集多警种的负责人对此系列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统一清查、堵卡、盘查工作。当晚9时许,锦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工作人员根据统一部署对锦州市内的网吧进行清查时,通过对上网人员与刑侦支队提供的嫌疑人照片、体貌特征逐个核对,在某大型网吧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闫某及其同伙苏某,当场将两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折叠刀一把、仿真手枪一支及部分赃款赃物。经锦州警方刑侦支队侦查员审讯,犯罪嫌疑人闫某和苏某对其先后四次持仿真枪抢劫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月21日上午11时许,系列持仿真枪暴力抢劫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民警带到锦州市公安局的我国警方惟一一个现场心理研究中心,王立军教授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通过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况,现场分析两人的成长轨迹和犯罪心理,并与参与案情调查的专案组一起探讨该系列案的一些细节问题。此次研究成果,对预防和破获此类案件具有前瞻性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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