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23日电(记者王海鹰)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文化厅了解到,山东正积极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力争到2010年在一半的行政村建成农家书屋,2015年覆盖每个行政村。
农家书屋是山东省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五大工程”之一。
农家书屋由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每个书屋拥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
按照山东省规划,每个农家书屋的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并定期予以更新。到2010年,在全省一半的行政村建成农家书屋,2015年覆盖每个行政村。
山东省提出,要经过努力,实现市里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县里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大院或文化活动室,让群众学习有场所、娱乐有阵地、休闲有去处,保障人民群众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等基本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