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7日以《没给所长“面子”“国保”竟遭封门》为题,报道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泉寺景区被当地村民封门、断水、断电一事。昨日,安阳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向记者通报对此事的调查和处理结果:5名当事人被追究责任。
安阳县纪委、监察局经调查认为,李海明在陪同上级领导参观灵泉寺时,不主动购买门票,引发打架斗殴,应负主要责任;善应镇南平村村支书常海全、村委主任常玉山(又名常白孩),安排村民对灵泉寺封门、停水、断电,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善应镇党委给予李海明、常海全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善应镇党委、政府,对村委主任常玉山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安阳县纪委、监察局还对此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安阳县灵泉寺文物管理所所长杨计法、副所长史银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张志立)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