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悍司机棍打交警再撞车 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大货车司机杜军在违章行车时遇交警阻拦,猖狂的杜军先是拖带“站在驾驶室外脚踏板上的交警”高速行驶了一公里,然后又持铁棍殴打交警,并将交警的手持无线电台摔毁。一名见义勇为的群众见此情景驱车追赶杜军,结果被杜军将车撞进沟里。昨天(23日),杜军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受审。
今年24岁的杜军是河北省玉田县人,2007年9月20日15时许,他驾驶解放牌大货车行驶至本市北辰区205国道一号桥附近时,恰遇此处塞车。
在此处等了一会儿,杜军心里非常焦急。这时,交警北辰支队民警吴某驾车赶到此处疏导交通。在民警全力指挥车辆时,杜军想驾车从逆行道路上“突围”出去。此时道路上堵塞严重,杜军如果逆向行车,势必会严重影响交通。交警吴某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要求杜军停车,但杜军非但不听交警指挥,反而继续驾车向前行进,把交警吴某逼得不得不跳上了路边的护栏。
为将杜军拦下,交警吴某跳上杜军大货车驾驶室外的踏板上,要求杜军立即停车。可杜军置交警要求于不顾,继续驾车前行。
在约一公里的路程中,交警始终扒在窗外。直到遇前方堵车,杜军才不得不将车停下。此后,杜军从车上拿起一根撬棍朝交警猛击,并将其臀部和手部打伤。更为严重的是,杜军还从交警手中夺过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和手持无线电台,然后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同时杜军还将交警的眼镜踩烂。接着,杜军又拿着改锥对交警叫嚣:“我捅死你!”行凶后,杜军驾驶大货车拼命向宁河方向逃窜。
这一切被驾驶华利汽车途经此处的群众王某看了个满眼。见杜军逃走,王某驾驶华利车全力追赶。在行至杨北公路与205国道交口附近时,王某驾车追上了杜军驾驶的大货车,并示意其停车。然而,杜军非但未予理睬,反而加速撞在了华利汽车上。车停下来之后,杜军又重新挂挡加速撞击华利汽车,结果将该车撞得面目全非,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水沟。车上的王某和一名乘车人幸亏及时逃出,才避免了车毁人亡的惨剧。杜军闯了大祸,但仍没有停车之意。之后,他驾车继续向宁河方向逃窜,而且在逃窜过程中又撞上了其他车辆。接警之后,相关单位民警驾驶警车全力追赶杜军。在追捕过程中,民警多次向杜军喊话,要求其立即停车,但杜军置若罔闻继续逃窜,而且试图撞击警车。
在行至宁河县潘庄附近时,疯狂逃窜约20公里,面对民警追捕走投无路的杜军,才不得不将车停下。
本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被告人杜军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而且在逃跑过程中,在公路上驾驶车辆随意撞击其他车辆,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应以妨害公务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法官介绍,本次庭审后,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同车人证实:杜军主动撞华利
昨天庭审中,杜军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猖狂,在回答法官和公诉人讯问时,他精神紧张,有气无力。但即便如此,他仍未忘记为自己狡辩。在被问及“为何两次撞击华利汽车时”,杜军说,他在第一次相撞后,本能地向外打轮,想避开华利汽车,不想又撞上了该车。杜军说,他在逃窜过程中,红色华利汽车主动撞的他,而他并未主动撞击华利汽车。杜军认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根本不能算是犯罪行为。
面对杜军的辩解,公诉人适时宣读了王某和同车人的证言。王某等人的证言表明,发现交警被打后,他驾车追赶杜军驾驶的大货车。在追赶过程中,杜军两次驾驶大货车撞他的华利汽车,直到把华利汽车撞进了沟里。他们从车里“滚出来时”,头部和膝盖都受了伤。对于王某等人的证言,杜军未置可否,但从表情上看,他显然心存异议。这时,公诉人又宣读了与杜军同车的一名男子的证言。该男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称,杜军平时脾气不好,经常打架,所以在事发时他未敢阻拦杜军。该男子表示,杜军的确驾车撞了华利汽车,而且第二次是在倒车换挡之后才加速撞向华利汽车的,当时把华利汽车都撞扁了。
公诉人表示,虽然杜军对王某的证言有异议,但与杜军同车的男子所做证言与王某的证言相互印证,足以支持指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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