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商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
本报推出“记者观察”栏目 政协委员畅谈化解商贩与城管矛盾
今日话题:商贩VS城管
主持人:郭宁(记者)
嘉宾:王东林(江西师范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
徐奔(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党史和学习委副主任)
就业是民生的第一要素
主持人: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他们需要对市容环境进行整治;对于游商小贩而言,他们需要寻求生存之路,两者间似乎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王东林:民生的基本要素是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而就业则是具有前提意义的第一要素。
我国每年的岗位缺额达2660万,可见就业很难,流动商贩之类的工作进入的门槛比较低,比较适合弱势群体。但是,大量的处于无序状态的游商小贩又与现代城市管理不相协调,于是出现了矛盾。
徐奔:其实,允许城市游商小贩的存在,符合党的十七大报告“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符合我省鼓励“全民创业”的基本精神,小本经营同样有可能发展成小企业甚至大产业;而且这种自觉主动的脱贫方式,也比被动地接受政府低保要积极得多。小商贩的经营还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起居,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人群,大多认可小商贩提供的廉价、方便、快捷的服务。
游商小贩其实是民俗文化
主持人:不少人认为游商小贩的存在会影响城市形象,应该予以整治,对这种认知,应如何看待?
王东林:有人认为游商小贩的活动会影响城市形象,这种认识值得商榷。个性化的城市形象不仅表现在它物理性的建筑样式和街道风貌,还表现在特定城市独特的民俗风情等人文要素方面。古往今来,游商小贩的活动营造了一方风土,成为一座城市鲜活的民俗风景。
徐奔:游商小贩的存在有着历史渊源,有着千年的传统。像磨剪刀、修伞的商贩走街串巷,即讨了生活,也方便了市民。由此可见,留存小摊贩不仅是减轻社会就业压力的需要,也是传承和保护一座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是维护城市文化风貌、突现城市个性的需要。
建立非正规经营市场准入制度
主持人:如何做到既要搞好城市管理,又能让更多百姓就业?
王东林:我建议,可调整相关制度法规,建立健全城市非正规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对于流动的小本经营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通过街办或居委会、行业协会报批手续,以极低的成本办理经营许可证以及摊、担、车等服务形式特许经营识别证,便于管理、监督和投诉。此外,根据城市布局在特定禁止区域以外合理地划出一定地域,允许他们在不妨碍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从事贩卖、维修及其他服务。
徐奔:鼓励并引导经营者组织行业协会、发展连锁业务、举办上岗培训,通过行业声誉和共同利益的纽带实现行业自律,统一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从业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与游商小贩之间长期、稳定、有效的对话协商机制,如举办听证会、座谈会,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与游商小贩的行业组织所推选的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嘉宾发言有删节)文/记者 邹文彪 邱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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