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刘静、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和铁道部、交通部,中央管理的煤炭、电力集团公司做好当前煤炭和电力生产供应工作,加强电力需求方管理,保障有序用电。
通知要求,在当前煤炭和电力需求高峰阶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方管理,制定和实施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
电力供应紧张地区要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合理引导避峰、错峰,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和落后生产能力的电力需求,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的单位用电需求,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指出,产煤省(区、市)要督促煤炭企业依法搞好生产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合同法,按照合同确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时间保证供应。各地要从积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入手,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坚决纠正对所有煤矿一律停产、停而不整的消极做法;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停产的煤矿,必须恢复生产、保证供应。
通知强调,产煤省(区、市)要把保证省内外供应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当前要重点做好省外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一律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不得在煤炭价格之外非法征收各种费用。各类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得趁煤炭供应趋紧之际,哄抬价格和乱涨价,否则,要依法予以打击。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在当前山西北部资源减少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适当增加内蒙古西部等地区的煤炭外运;利用春运前和春节期间客运暂时减少的空隙,抢运一部分电煤。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各地和电力集团公司要组织和督促所属电厂,主动与煤矿、铁路、港口加强联系,提前落实煤炭资源和运输条件,加快接车、卸车周转,尽量增加电煤库存,合理安排发电和供电。
目前正值冬季煤炭和电力消费需求高峰,进入枯水期后,水电出力下降,造成火电和电煤需求大幅增长。部分地区出现了电煤库存急剧下降、煤炭和电力供应趋紧的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