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桐乡濮院羊毛衫店老板田先生终于松了口气,经过4年的努力,他终于可以继续在市场里做生意了。4年前,他们的营业房突然易主,新房东要提高租金,否则就要赶他们走。双方为此打起了官司。谁也没想到这个官司一打就是4年,而且还带出了一起6年前严重扰乱市场的虚假诉讼案。
租客状告新房东牵出假案 事情要从4年前说起,田先生租的店面换了新房东钱某,钱某多次提出涨房租,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2004年10月26日,钱某将田先生等7间店面房的租客告上法庭,要求田先生等人立即腾空房屋。
法院审理后,于11月10日判决,田先生等人在10日内腾空房屋返还钱某。
判决生效后,田先生不服,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并表示按法律规定,租客有优先购买权。一晃3年过去了,2007年年底,桐乡市法院立案再审。没想到一桩假案因此浮出水面。
2002年6月,钱某持一纸借款合同诉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称,2002年4月,濮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向其借款110万元,约定如逾期不还则以物资公司的7间房产作抵押。这7间房正是田先生等人的店面房。
嘉兴市中院作出调解,将7间房产作价抵偿给了钱某。后物资公司又称无力偿还,钱某便申请强制执行。2002年9月30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房产归钱某所有。
当时,谁也没想到,这场官司竟然是钱某和韩某两人私下导演的,直到田先生等人抗诉后,猫腻才被揭开。
为摆脱母公司捏造假借款 “这个申诉案中好几个疑问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嘉兴市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说。
首先,韩某向钱某借款110万元,可是用于抵偿的7间房屋的市场价值却是借款的7倍。
其次,在发生借款纠纷后,物资公司的母公司——浙江濮院羊毛衫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提出替韩某还款,却均遭到韩某与钱某拒绝。
再次,田先生等7名房客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提出用所付款项帮助韩某清偿债务,也遭拒绝。
带着疑问,检察官对钱某和韩某两人的经济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发现,钱某是一个体老板,根本没有借给他人100多万元的经济能力;而韩某所在的物资公司近年来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7间房产的租金,并无其他经营业务,没必要借110万元。
这时一份关于桐乡城东印刷厂的证据,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城东印刷厂是一家小规模企业,以印刷学生作业本、试卷等为主要业务,但账面上却有110万元,分两次先后从物资公司转账,然后又被提现的记录。原来这110万元被提现后又流入物资公司,这说明所谓“借款”根本是子虚乌有。
原来,这7间房归母公司统一管理,韩某为了获得产权,就串通钱某捏造虚假借款,再通过打假官司,获得房子产权。为达到目的,就提高租金或要求腾房驱赶承租户,又引发了田先生等人的房产官司。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钱某因其虚构行为,已被处1000元罚款。而田先生等人的抗诉,也于日前获得改判。7间房子的优先购买权案子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顾晓慧记者 黄淼君)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