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醒自行车被盗要及时报警并出示发票
被盗单车无人领将送其他失主
本报讯 (记者刘甲)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昨天透露,公安部门所收缴的被盗自行车经过一段时间公示后,如果无人认领,将把这些自行车送给曾经丢失、有报案记录的失主。
当天,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成果,称在9个月的专项治理中,全国共收缴各类被盗及来历不明自行车141万余辆,98.8万余辆自行车已被返还。
此次专项行动是从2007年3月至11月间在全国展开的。在此期间,全国共查获自行车案件100余万起,打掉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2.4万余个,捣毁非法窝点20.6万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4.3万余人。
公安部提醒群众,在购买自行车后务必保管好发票,一旦自行车被盗要及时报警,并向警方出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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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盗抢抓逃犯”将持续8个月
据新华社电 全国公安机关将从2月份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
这是记者昨天从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介绍,这次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已经确定:“打盗抢”重点打击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6类犯罪,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则,打击整治本地突出犯罪;“抓逃犯”重点抓捕多年久抓未获的重大案件逃犯、群众强烈要求抓捕的逃犯和有可能继续作恶危害社会的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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