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火灾 四责任人被批捕
名典咖啡厅一股东在列,其余涉嫌人员取保候审
本报讯(记者 李月刚 通讯员 肖然 陈奕许 黄莉莎)近日,樟木头火灾的四名责任人被东莞市市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东莞市消防局称,火灾原因是立式空调室内机内部电源线绝缘破损短路,从而引燃相邻可燃物。
东莞市市区检察院称,去年12月24日以及今年1月4日,该院侦查监督二科副科长陈奕许先后二次提前介入樟木头名典咖啡厅“12・12”特大火灾案,参与案件讨论会。
2007年12月31日,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对该起火灾事故责任进行认定,“12・12”重大火灾事故中廖某星负领导责任;于某霞负直接领导责任;董某和张某玉负间接责任;东莞市典藏食品公司负间接责任。东莞市市区检察院介绍称,其中廖某星和于某霞分别是名典咖啡厅的股东和经理。
东莞市市区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廖某星、于某霞、董某和张某玉私人。其余涉嫌人员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案情回放
10人当场死于大火
2007年12月12日16时50分许,樟木头镇名典咖啡语茶厅在正常营业期间,安装在一楼厨房对出餐口旁边墙上的电源保护开关跳闸。领班董某和服务员张某玉未经专业人员检查,擅自连续两次将电源保护开关合上,导致摆放在一楼楼梯处的一台柜式空调机冒出烟雾。
董某和厨师李某基二人见状,立即用灭火器向空调机冒烟的地方进行扑救。但空调机冒烟处迅速着火,在咖啡厅内产生大量浓烟和火苗并经一楼楼梯迅速向二楼蔓延。咖啡厅一楼及二楼很快被大火浓烟笼罩,致使二楼的服务员和顾客疏散不及被困火场。
17时13分,樟木头公安分局和樟木头消防大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扑救,被救出的11人中,10人当场抢救无效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于2007年12月24日死亡。8人在火灾逃生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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