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4日电 (杨克元)上海东兰饭店东鸥大酒店负责人苏士翻,伙同同乡在自己经营的客房内开设赌场。2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苏士翻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同伙赖培中属共同犯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来自浙江的苏士翻在上海市闵行区经营上海东兰饭店东鸥大酒店多年。2007年9月10日至9月12日间,苏士翻与同乡赖培中密商后,在其经营的上海东兰饭店东鸥大酒店5001室开设赌场,并按赢家获利6%的比例提成。9月12日,正当苏士翻、赖培中召集数十人聚众赌博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没收了赌具及赌资。法院认为,苏士翻、赖培中结伙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共同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