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老师为筹生意本钱抢劫地方局长
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东亚讯(记者 王勇 郭家豪) 陆某和武某是同学,也是两所学校的老师,两人在一次同学家酒席上相遇后,竟然预谋抢劫了九台市某局局长。
老同学聚会俩老师预谋抢劫
今年40岁的武某是九台市某学校老师,去年8月8日,武某的一个同学请吃饭,武某与多年不见的老同学、42岁的陆某相遇,陆某在德惠市的一所学校当老师。
当谈到工作和生活时,武某和陆某都认为挣钱太少,后来两人提出可以合伙干点大买卖,虽然有了共同的想法,但他们没有本钱,两人经过研究后决定去抢劫。
九台某局长成两人作案目标
决定抢劫后,武某让陆某回家等他消息,他在九台寻找作案目标。一周后,武某给陆某打电话让他到九台,陆某当天就到了九台。
之后,武某带着陆某来到一个小区,指着一栋房子的7楼说,那个房子里住着某局的局长于强(化名),他家还做生意,很有钱。两人经过商量后,决定抢劫于家。
凌晨入室抢劫遭到夫妻反抗
2007年8月24日20时,武某和陆某带着电棍、手套、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于强家的小区。他们一直在于强家小区的7楼楼顶隐藏到第二天凌晨3时许,两人把绳子一端系到楼顶的烟囱上,另一端系到陆某的身上。武某拽着绳子将陆某放到于强家的阳台上,陆某将纱窗打开后进入于强家屋内,但被于强和妻子发现。
武某拿出电棍威胁于强夫妇,让他们拿出钱,遭到于强夫妇奋力反抗,陆某将于强夫妇打成轻伤后逃离。
两人均被判刑10年罚1000元
武某和陆某在被发现后很快逃离现场,于强夫妇随后报警。九台市公安局根据于强夫妇的描述,武某和陆某很快进入警方视线。2007年9月11日,刚刚过完教师节的陆某和武某,被九台市警方抓获。两人被抓后,对入室抢劫于强家一事供认不讳。
昨日,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陆某和武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