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有喜有忧
生活质量稳升 区域差距扩大
本报讯(记者/邓红辉 通讯员/邱俊)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国家统计局为科学地反映这一进程,研究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科教文卫、资源环境等6个领域共25项指标,提出了各项指标的目标值。
根据2007年最新统计快报数据,省统计局参照国家目标,对反映广东2007年实现全面小康程度的其中12项指标进行了初步测算。测算结果显示,12项指标的实现程度与2000年相比,呈“九升三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程度有喜也有忧。其中,2个指标完全达标,3个指标实现程度在80%—90%之间,4个指标实现程度在90%以上,3个指标实现程度较低,在40%—60%之间(见附表)。
去年平均预期寿命75.3岁
城镇化水平和平均预期寿命提前13年实现目标。广东城镇人口比重2000年为55.0%,2007年上升到63.8%;实现全面小康程度由91.7%上升到100%。人的平均预期寿命2000年为74.8岁,2007年增加到75.3岁;实现全面小康程度由99.7%上升到100%。
人均GDP小康实现程度88.7%
人均产出水平大幅提高。2007年广东人均GDP达27872元(2000年价格),是2000年的2.2倍,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40.5%上升为88.7%。
5项民生指标4项实现程度90%以上
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2000—200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986元(含城乡,下同)增加到12092元,恩格尔系数从43.6%下降到40.5%,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从20.8平方米增加到26.1平方米,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从10辆/千人增加到40辆/千人,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从239千瓦小时增加到450千瓦小时。
上述各指标的实现程度均有提高,其中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14.1%升为2007年的56.5%,升幅较快;其他指标实现程度均在90%以上。
自主研发实现程度较低
自主研发力度加大,但实现程度较低。全省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000年为1.11%,2007年上升到1.22%,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44.4%升为48.9%,呈缓慢上升趋势。
第三产业比重连续五年呈下降态势
第三产业比重连续五年呈下降态势。第三产业占GDP比重2000年为44.3%,2002年升到47.0%,2007年降为42.3%,比2002年最高值降低4.7个百分点,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88.6%降为84.6%。
区域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区域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衡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的人均GDP变异系数2000年为68.95%,2005年上升到76.92%,2007年降为75.45%,但仍比2000年高出6.5个百分点;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80.0%降为2007年的40.3%。
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态势未根本扭转,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0年的2.72,扩大到3.28;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完全达标,降为83.9%。这表明下一步广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构建和谐广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按国家标准计算的2007年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
(图表略,详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