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州一家具商场的塑料袋明码标价,收取费用的广告。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从6月1日开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的塑料购物袋。中新社发谭允 摄
在国家明令6月1日起,商场超市将禁止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袋的令牌前,北京的多个商场超市均已开始“热身”。
北京市商务局局长在列席人代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北京将在3月初出台塑料袋使用的相关实施细则,细则将对塑料袋指导价、商家需向顾客提供物品整理台等措施作出规定。
记者了解到,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自同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据悉,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共同拟定有关塑料袋有偿使用办法,其中将确定塑料袋收费标准,并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陆纯)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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