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一支腰鼓队出现在宜章县城街头,宜章黑恶势力受害者力挺警方打黑,控诉黑帮恶行。 |
一名被“下乡帮”黑恶分子砍杀的受害者,全身被砍10余刀,相关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
1月5日下午,湖南省宜章县公安局院内发生一起爆炸案。停放在该院内的三辆汽车被不同程度损坏。
对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庇护下的黑恶势力抓捕行动遭遇反扑和阻力
官方的材料称,“1・5”点燃液化气罐引起汽车燃烧事件,是一名疑似精神病患者所为。但该人在隆回县的家属却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对记者说,“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正常人”。
此案至今尚无定论,种种传言和扑朔迷离的答案使宜章民众深感惶恐。之前,宜章打黑专案组成员遭遇黑恶势力的反扑,消息传开后令人咋舌。
2007年5月,为了打击黑恶势力,湖南省公安厅成立了两支“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即省厅打黑专案组),直接侦查、督办省内有组织犯罪及涉黑案件,领导和指挥市、县打黑专项行动。2007年10月底起,一系列抓捕涉黑分子的行动展开,这是在郴州官场党政官员贪腐“窝案”发生一年多后,继反腐行动之后的打黑行动。部分黑恶势力的后台,是已被逮捕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
曾锦春庇护下的黑恶势力
统一着装并配有猎枪、钢刀等武器的“护矿队”
在宜章,盘踞于“梅麻浆”的黑恶势力被称为黄氏集团,“下乡”的涉黑分子则被纳入刘氏集团当中。
宜章境内矿藏资源丰富,是郴州有名的矿区。出生于浆水乡竹源村的黄生福,至今仍被当地人称为最强悍的矿主。其后台,是已被逮捕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
据曾跟黄共过事的人介绍,年轻时黄是个志存高远的青年,总在想各种办法赚钱。1980年代,黄给一个叫彭北京的宜章老板当装卸工。彭自称对黄生福有恩,提携黄做过几宗生意,在汽油最紧俏的时候,还赠送给他5吨的汽油。
1994年4月,彭北京、黄生福和宜章县城南乡企业办三家联手筹资建立湖南省宜章县玉溪水泥公司,其中黄向水泥厂投资260万元和一些煤炭。企业办投资60万元。次年注册为宜章县玉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彭为公司董事长,黄为公司副董事长。
黄生福真正被更多人熟识,是在2000年。那年,黄开始接触政界,并给时任浆水乡党委书记邓高源送去了13万元后,获得了广东梅田三矿的承包权。黄将煤矿改名为荣福煤矿。
然而,黄的举动被一个叫黄元勋的浆水乡民告发。时任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随即将黄“双规”。
在他人指点下,黄决定向曾行贿,最后,成功取得曾的支持。据荣福煤矿股东之一邱建文透露,曾锦春就此成了黄的保护伞。此后,黄生福每月给曾送去20万元,曾的儿子在日本留学费用也由荣福煤矿支付。
黄生福承认,他将曾的一个情妇安排在与宜章毗邻的广东乐昌市坪石镇工作,而且给她买了一套10万元左右的房子。
从此,不但曾锦春成了黄的保护伞,而黄也以曾密友的面目出现。
在郴州,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称为“曾矿长”,逢矿必入股。若有不从,曾就祭出“双规”的杀手锏———不论谁,他都可以关押控制,直到对方屈服给钱或者干股为止。彼时,曾在郴州权倾一时,其全面控制了郴州矿产资源的开发市场,“曾矿长”的别号由此而来。
2006年9月19日下午,曾锦春被“7・19”专案组带走,9月20日,湖南省纪委正式对曾锦春实施“双规”。经专案组初步查明,曾锦春涉嫌收受贿赂1200万元,另有68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清来源。
曾锦春案发后,黄被抓了放、放了抓,不停缴纳罚款或者取保候审金数百万元人民币,其所涉案件尚未被追究。
在黄的身边,有一员名叫王强军的得力干将。王有两个弟弟,分别叫王勇军和王刚军,宜章坊间称其为“王氏三虎”。
据王强军的初中同班同学向记者介绍,1987年,初中未毕业的王强军走出校门。身高约1.70米的王强军,“长得不像坏人”,但脾气暴虐。王氏三兄弟最开始主要是强行向宜章各煤矿推销坑木敛财。市面上卖10多块钱一根的坑木,他们要卖到30多元。在梅田镇,王氏三兄弟渐成气候,手下网罗了一批“小弟”,“梅田帮”由此得名。“几乎每次打架,都有王家三兄弟的份儿。”一位曾在梅田镇派出所任职的干警说。1996年,王强军与黄生福相识,并曾经合伙做过煤炭生意。
2000年前后,荣福煤矿是个烂摊子,没得到安置的矿工要求赔偿,因煤矿开采造成地陷及地下水流失等问题,浆水村民也要求补偿。
对于这些问题,黄生福很快给予解决。黄生福有钱,王强军有人,二人一拍即合。据浆水村民介绍,黄因此开始整编队伍,招兵买马。很快,统一着装并配有猎枪、钢刀等武器的“护矿队”得以成立。对于不服从者采取的办法简单而有效:打!
有时,他们还会进行“军事演示”,向不服从者示威。
2002年,彭北京被一伙黑恶势力分子拘禁。随即,不是党员也没有公职在身的彭被曾锦春“双规”。事后,彭才知道,曾此举是为了帮助其亲信黄生福,霸占黄与彭等三方联合开办的水泥厂。
彭说,自己曾与黄签订过一个内部股份转让协议,但并没有履行而失效。然而,黄生福却拿这个协议将彭告上了法庭。
彭称,在曾的操纵下,法院判决彭北京支付黄生福400余万元。曾锦春带着几名市委常委坐镇宜章帮助黄执行,在没有评估、清点及交接的情况下,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将总资产达5000多万元的水泥厂的九年租赁经营权以580万元低价拍卖给了黄生福。
“法院的这种行为是在助纣为虐,形同抢劫。”彭北京对记者说,自己是黄生福和曾锦春最大的受害者,九年之后,这个水泥厂就将是一堆废铁。
由于背后有曾锦春的支持,在“梅麻浆”一带,黄生福在坊间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哥”。其手下王强军兄弟带领下的“护矿队”,也日渐让乡邻望而生畏。在曾锦春垮台之后,CCTV等媒体直接指称,黄生福为曾锦春庇护下的黑恶势力头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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