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少年筹钱上网疯狂施抢 一月之内连捅6人
三少年沉迷于网络,无钱上网便出来抢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在秦皇岛市和大连市内抢劫作案共7起。三人的手段极其残忍,均是锁定作案目标后,上前持刀将对方捅伤,然后再实施财物的抢劫。
近日三少年因抢劫罪,一人被一审判处无期,另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各六年。因为均未成年,三少年的监护人即家长,被判赔偿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或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6万余元,而且有的受害人还未包括在内。
筹钱上网 屡次施抢
未满18周岁的小伟、小文和小龙(均为化名)三人,均家住内蒙古,三人从小喜欢上网,号称“无敌三剑客”。由于整天沉迷于网络,导致三人均未能初中毕业。
辍学后,三人整天吃住在网吧,很少回家,并逐渐在网络上沾染了不良思想。为了筹钱上网,三人开始小偷小摸,后来干脆去抢。
2006年11月份,小伟在抢劫一单身妇女时,被群众当场抓获。内蒙古当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期执行三年。可是缓刑期间,小伟仍不思悔改,又与小文、小龙到秦皇岛上网。钱花光后,将抢劫目标瞄上了一单身回家的女士,小伟用刀将其扎成重伤后,抢得手机、项链和钱包等财物共价值约7000余元,之后三人迅速逃窜。
一月之内 连捅6人
三人来到大连后,因为在网吧等地的疯狂消费,手中的钱财很快被花光,于是便预谋再次进行抢劫。
2006年12月中旬,三人盯上了在沙河口区联合东一街居住的王女士。一日,趁王女士下班回家时,由小文和小龙负责望风,小伟尾随王女士进入室内,持刀将其捅伤,之后抢走现金、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5000余元,王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本市各区内连续出现单独行走的女性回家时,被人尾随至室内遭到抢劫的事。截至2007年1月4日,又有5人被抢,其中1人死亡,其余全部受伤。抢劫者均是先上前一刀将人捅伤,然后再实施抢劫,抢劫财物的价值最高的2000余元,最低的还不到200元。根据作案特点,抢劫财物数额等,警方认定这一系列案件均为一人或一个团伙所为,并迅速将此案破获。经审,均是小伟等三人所为。
部分损失 无法偿还
近日,法院以小伟等三人犯有抢劫罪,一审判处主犯小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小文和小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各六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
此外,本市的四名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在公诉机关对小伟等三人提出刑事诉讼的同时,还附带对他们提出了民事诉讼。
因为三人均未成年,民事赔偿的责任落在了他们的监护人即家长身上。经审理,三名少年的家长共应支付被害人身体伤害或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6万余元。可是三人的家长目前无力支付,有的被害人连身体遭到伤害的医疗费都得不到,而且还有三名被害人没有进行主张民事赔偿权利。
[律师说法]沉迷网络 家长有责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根据一些青少年犯罪的调查结果,有75%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因为迷恋网络造成的。由于很多网站具有不健康的内容,特别是许多网络游戏都具有暴力倾向,在游戏中杀人放火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长时间沉溺于游戏,就会对未成年人的处事方式等形成不良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可是有些监护人不愿赔偿,或者像小伟等三人家长这样根本赔偿不起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在承担巨大悲痛的同时,生活也有可能被迫陷入困难。现在中小学生均已经放假了,虽然很多网游都具有防沉迷系统,但家长还是要多注意,做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连海 记者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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