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诩“老大” 携程旅游网遭同行起诉
“黄金假日公司”认为被告涉嫌不正当竞争 要求停止虚假宣传
本报讯 (记者 王巍)携程旅行网在宣传材料中自诩为行业内“最大、最佳、最著名”,此举惹恼了同行——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后者以涉嫌不正当竞争将携程公司诉至东城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礼道歉。
今天上午,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谈话。据了解,自从2003年至今,两家公司便开展了竞争方面的“诉讼拉锯战”。
原告阐述
9时,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钱先生亲自来到法庭。他代为公司起诉称,作为外商独资企业,携程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并没有经营互联网信息业务和旅游业务的行政许可证,但该公司却自称“携程旅行网”,并通过网络在北京站和西站的候车室散发“携程旅行网会员手册”,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在会员手册中,携程宣称在行业内拥有的机票预订系统时采用了“最大”等一系列“最”字,这有排斥同行从业者之意。
同时,“最大”这一用语已经在2006年1月23日被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成为是“引人误解”的不正当行为,并责令携程改变该宣传用语,但判决至今,携程仍旧无视法律,使用“最大的、领先的、最著名”等字眼进行业务宣传。
作为同样在互联网上提供旅游信息服务的北京黄金假日起诉要求,携程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停止虚假宣传,在相关媒体道歉,并赔偿1万元损失。
据悉,从2003年开始,黄金假日公司曾以携程旅行网不正当竞争向社会各部门进行过投诉,携程公司因此在上海法院起诉黄金假日公司损害其商业信誉,现黄金假日公司北京起诉回击。
被告说法
携程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原告起诉的部分内容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就已经被认定,此次属于重复起诉。
至于会员手册中涉及的“最”等用语,在业务上,携程目前确实已经成为了同行中“最大的、领先的”。并且,上述词句部分出自于媒体的第三方报道,反方向证明了携程的宣传是有据可依的。
“如果原告认为携程名不副实,可以提出反证!”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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