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州市中院对“3·29”特大非法制造、出售发票案作出终审裁定,杨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各自的违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92万元。
这个案子为公安部挂牌督办侦查、被列入2007年度浙江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来自椒江、临海、黄岩、文成和四川等地的8名被告,在台州一些出租房里,非法印制各类发票,并且拿出去销售。去年3月案发时,公安机关共摧毁制销假发票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收缴各类假发票70余万份,可开票面金额高达211亿余元。
这个案子当中有一名案犯值得一说,任某,该案的核心人物。
34岁的任某出生于临海市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当地人对他的评价是“见过世面,头脑灵光”,但他却将这“灵光”用在了非法制造发票上,他曾因非法制造发票罪于2003年6月被浙江省安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回答为什么要干这个时,任某说他做过农活儿,做过泥瓦工,一小时赚五六块钱,一天十小时,很辛苦。这个(指制售假发票)“生意”好做,每本能卖六元。
当年出狱后任某也曾打算安分守己。但是,另一个也“执着”于做假发票的杨某远到广州找到了他。
杨某,也为本案的主犯,早在2005年,警方破获临海“5·20”特大非法制造、销售发票案抓获1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时,杨某是该案惟一侥幸脱逃的主犯,受到警方的网上通缉。没想到,脱逃后他变本加厉制售假发票,最终成为临海“3·29”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件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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