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8日电(记者丁国元)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2007年全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回答有关价格干预政策引发争议的问题时表示,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出发点是维护群众利益,没有改变企业自主经营、定价的地位,并且这些措施在涨价情况缓解之后将取消。
李朴民介绍说,临时价格干预政策主要有三层意思:第一,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群众利益,依照《价格法》采取的临时性、辅助性措施。李朴民说,去年物价上涨幅度比较大,CPI上涨了4.8%。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法》规定,可以采取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干预措施。第二,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没有改变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定价的地位,也没有改变我国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形成的格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商品服务价格95%以上都是由市场形成的,这种地位没有改变,格局也没有改变。第三,在物价上涨情况得到缓解的情况下,这种临时性的价格干预措施即将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