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农民遭“色劫”丧命 四年后嫌犯终于全归案
【引子】
说好是20元,咋又变成了300元?想到身上的1万元,他迈上了窗台……
2004年6月24日早上5点多,沈阳北站广场上,走来了法库县一名老实巴交的农民老吴。
谁也不会想到,老吴脚下的路,变成了不归路。事隔4年后,此案昨日开庭。
住店——闪进一个“小云”
2004年6月24日早上5点多,50多岁的法库农民老吴外出办事,在沈阳北站转车准备找个旅店休息。一名叫大李子的“牵驴”人缠住老吴:“大哥,咱家条件好,一天才20块。”老吴跟着大李子来到一间3楼的出租房内。大李子给望风的刘某使了个眼色,刘某心领神会,冲着楼下喊:“小云,来活儿了!”
老吴进屋还未坐稳,一名衣着暴露的中年妇女一脸媚笑地闪进了屋。老吴一看不对,问大李子:“这是干什么?我就是住宿,别扯这个。”说完就要走。大李子拦住老吴:“给20块钱就行!”大李子关上房门后,小云更加放肆,老吴推开她,拎包要走,又被大李子堵了回来:“咋地呀?不给钱就想走啊?”老吴反复解释:“我什么都没干!”大李子说:“你给拿300块钱吧!”此时小云已经下楼躲藏。
挣脱——老吴从窗台栽下
任凭老吴苦苦哀求,大李子就是不放行,他抱住老吴,喊楼下的打手郭春帮忙。郭春进屋后对着老吴胸前就是几拳,将他打倒在地。老吴在地上求饶,但坚决不承认有嫖娼的行为。大李子干脆明抢:“你啥也没干也得给钱!说别的都没用!”
老吴知道自己遇到了劫匪,身上的一万多元现金很可能不保。就在郭春下楼的空儿,他挣脱大李子,跑到卧室的窗台上,对大李子喊:“你过来我就跳下去。”并冲着窗外大喊:“有人抢劫,快报警!”大李子和郭春想要上前把老吴拉下来,老吴躲闪中一脚踩空,手扒着阳台悬在半空中。3分钟后,老吴摔了下去,下落中碰到窗户护栏,头朝下摔在地上,当场身亡。
见出了人命,几人分头逃跑。
四年——嫌犯终于全归案
2006年,首先落网的郭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郭春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18万余元。昨日,市中院对日前归案的“放风人”刘某进行审理。
刘某在法庭上供述:他和大李子在2004年前就是在北站给旅店拉客的“牵驴”人。他们把旅客领到旅店后,给他们介绍卖淫女,旅店再以嫖娼为由,对旅客进行敲诈,不给钱就硬抢。在2004年,刘某认识了卖淫女小云,两人在和平区租房同居。刘某找到大李子、郭春等人一拍即合,干起了“色劫”的勾当。
刘某供述,一般情况下,被敲诈的嫖客做了亏心事都不敢反抗,任由敲诈者漫天要价,在案发后顾及脸面也不敢报警,甘吃哑巴亏。没想到,他们只得手了一次,便遇到了刚烈的老吴。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旅客:在选择旅店时,尽量选择规模较大、有经营资质的正规旅店。(本报记者 朱峰 实习生 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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