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30日电 马英九“绿卡风波”持续延烧,绿营人士昨天指出,马英九是不是已经放弃美国永久居留证(绿卡),只要查证他每年(美国移民法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半年、一年或一年半)是不是有返回美国,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未返回美国有可能被注销,如果马英九每年都有到美国,就还有可能持有绿卡。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曾经居住美国的绿营人士表示,向美国申请签证会自动注销绿卡(永久居留证)这种说法很奇怪,签证申请与护照或永久居留证(绿卡)没有直接关联,凡“入境”美国就要申请签证,可能是马英九特殊的美国经验吧!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注销美国永久居留证必须跑到“美国在台协会”填表才算生效。但“美国在台协会”(AIT)官员昨天接受台湾“中央社”访问时,举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37条指出,如有在“他国”停留一年以上且未申请再“入境”许可等情事,就被视为放弃永久居留权(绿卡)。马英九指称,他是在1985年左右或80年代末期放弃绿卡。(邹丽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