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1月30日讯 一男子为借钱给亲戚,竟谎称女友被绑架,敲诈女友父母,结果女友报警将其抓获。1月24日,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该男子苗某依法提起公诉。
家住河东区的苗某是市区某企业的业务员。
2007年10月,苗某的姨夫陈某在兰山区经商,因周转资金紧张,便找苗某借两万元钱,仅有1万元积蓄的苗某为表现自己的豪爽,当即夸下海口,承诺三天内借给陈某两万元钱。三天后,陈某一再催促,但苗某还没有凑够钱。
2007年10月11日,苗某让娟娟为其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并偷偷把娟娟的手机卡换成自己的手机卡。随后,他操着河南口音,偷偷给娟娟的父母打电话,称娟娟被绑架,速往指定的银行卡上存入两万元钱,否则就撕票。
娟娟的父母拨打娟娟的手机不通后,就往账号里存了两万元钱。当晚,娟娟因故给家中打电话,得知“绑架”之事,而且绑架人的电话号码正是自己给苗某办的那个后便偷偷报案,随后赶来的民警将苗某抓获。
次日,苗某被兰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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