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审计纠正结果公布 近42亿资金“归位”
38名央企领导人员因审计遭处理
本报讯 (记者侯艳)昨天,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布“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公告。
■关于对社保基金的审计
北京等22省市区整改到位
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北京、天津、河北等22个省(区、市)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其余12个省(区、市)已纠正部分违规问题。
在审计决定要求纠正和处理的违规问题金额87.94亿元中,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金额为86.66亿元,占98.5%。
■关于对中央部门的审计
九成以上问题资金得到整改
这次审计查出56个中央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金额348.53亿元中,除190.03亿元属于预算不细化等需逐步解决外,其他各类问题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金额为151.34亿元,占95.5%。
■关于对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的审计
尚有12亿元资金未落实整改
审计查出中央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金额120.27亿元中,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有108.02亿元,占89.8%。其中,铁道部等6个部门所属的9个单位套取财政资金1404.54万元的问题,已采取上缴财政等方式纠正的问题金额为1211.74万元,占86.3%。
■关于对银行的审计
三银行处理163名责任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163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理,并加强了业务管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停止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的做法,并清收违规贷款6.15亿元。
■关于对央企领导的审计
38名央企领导人员被处理
这次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22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批捕、起诉和判刑14人,受党纪政纪处理24人。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的问题上,7户企业采取措施清理各项投资和对外借款,挽回和盘活资产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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