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傅双琪)已经实施近一个月的《劳动合同法》关系着全中国所有雇员和雇主们的切身利益,实际操作劳动争议的律师们有没有感受到它的带来的“冲击”呢?
负责民事案件的北京律师杨慧说:“施行的第一月还没有感觉到明显的变化,因为手头的案子多数是去年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但我觉得,未来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官司数量肯定会增加。”
杨慧认为,这部新法律加大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雇主的义务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无疑将得到更多保护,所以可以预见更多人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虽然有劳动合同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更为清晰强硬。比如,两部法律都规定确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后者则明确规定如何订立合同,以及违法的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表示,劳动合同法旨在解决实践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一些问题,比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短期化、雇主利用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
“我也从一些法院和仲裁机构工作的朋友那里了解到,这部新法的出台有助于实际案件的处理。”杨慧说。
主打劳动官司的高峰律师则表示,劳动争议案件会增加,但不会特别明显。“今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上前进了不少,但是有些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还是没有更好的规范,而且打官司要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劳动者会有自己的考量。”
由于新法律的施行,象高峰这样熟悉劳动法律的律师却增添了新的业务。高峰目前正在帮助一些国有企业调整劳动合同和人事管理制度以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我不认为,这部法律额外增加了企业经营的压力或成本,法律实际上是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试想,如果连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都做不到,这样的企业就实在令人存疑。”高峰说。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中国企业需要从以往依靠低劳动力成本竞争,转型为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竞争手段。
他说:“对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应该是一个挑战,企业转型是迎接挑战的正确选择。如果能适应、能改变,企业的整个管理水平就会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