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车违法处罚就高不就低 私抬票价最高罚50万
昨日起,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等3部门联手,不间断地对西安市的几个客运站进行价格整顿。根据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春运期间车违法处罚就 高不就低
今年春运开始后,大雪成灾,道路封闭,部分客运车主利用旅客急于返家的心理,趁机私抬票价,敲诈旅客。昨日起,西安市运管、价格和公安3部门联手,开展以整顿客运环境为目的的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督客运站场安检、票价、服务方面的问题。
昨日在省西安汽车站,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发现,有些车辆未张贴价目梯形表,有的车辆的价目表模糊不清。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一科副科长张洪宪当即对一辆开往大荔的车进行批评教育,并限其尽快贴价目表,方便旅客监督。
据了解,春运期间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的车辆,各执法部门统一实行高限处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非法营运的车辆,处以3-10万元的罚款;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无道路运输证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核定站点停靠,随意上下旅客的违规车辆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私抬票价的违规车辆,根据最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外地车外地违法开到西安照样罚
昨日上午8时40分,河南灵宝市故县镇赵村的张宁宁在灵宝坐上了一辆开往西安的客车,被告知票价50元。上午11时,客车开到了终点站西安三府湾客运站,张宁宁问了车站工作人员票价的事,才得知,河南灵宝至西安的票价应是45元。“在春运期间,我们绝不允许车辆私抬票价。”接到反映并核实情况后,三府湾客运站副站长程从军按照车站与参营车辆的参营协议,当即决定,作为管理方,车站有权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随后,车站责令车主陈某立即退还收取乘客的50元车费,并向乘客当面道歉,给车站写出检查。车站要求,该车立即被停班三天。(记者 段晓宁 芮潇潇)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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