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近日下发的《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建筑施工力争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导则提出,建筑施工中要加强对非传统水源利用。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适宜的部位。
对于提高用水效率,导则提出,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在用水安全方面,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