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母背着儿子处了一个情夫,结果由于被他人挑唆,儿子知道后,酒后将母亲的情夫杀死。因为出于一时气愤杀人,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
寡母与拾荒者发生关系
汪清县大兴沟镇某村,50岁的妇女李梅早年丧夫,拉扯着几个孩子度日。
从此,王强经常以收废品为名光顾李梅家,每次发生关系后都给李梅20至30元他收废品赚的钱,李梅用这些钱贴补着一家人的生活。
老光棍设计 酿成凶案
村里一个叫李六的光棍老头早就对李梅有非分之想,但几次到李梅家试探都被李梅拒之门外。这次,见王强和李梅好上了,李六很气愤,想出一条毒计。
2007年1月27日晚,李六将李梅的儿子戴某请到家中吃饭,李六将他母亲李梅与王强的事和盘托出。
戴某闻听此事后,乘着酒劲于当晚11时许,携带尖刀到王强家,不由分说就用尖刀对王强一阵乱捅,致其当场死亡后逃离现场。案发不久后,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事出有因 被判死缓
日前,法院开庭时,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的起因系被告人的母亲与被害人的道德缺失,本案事出有因,对被告人不宜判处极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在得知其母和被害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情后,出于一时气愤杀害被害人,鉴于本案事出有因,认为被告人戴某尚不属于应当判处死刑,须立即执行的对象。故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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