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出版社推出一套西方“经典通读系列”丛书,包括《资本论》、《社会契约论》等20多部西方经典名著。他们找来博士们对晦涩难懂的“大部头”进行“瘦身”,并列出徐静蕾、于丹、易中天、杨澜等明星人物,让网友通过投票评选“谁是最有文化魅力的明星”,选取最适合代言“经典通读”的人。
此事一出即引起诸多议论,质疑的声音占了多数:经典著作也能请明星代言?这种宣传方式是否亵渎了经典?
为什么公众对明星代言这么敏感呢?其实,大家都明白,因为明星代言广告泛滥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知名电影演员、导演、运动员、教练、电视台主持人,甚至房地产开发商都成了广告明星。很多人为了钱,随便什么广告都接,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6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虚假违法广告的投诉多达5483件。在这样的语境下,请明星代言西方经典,引起质疑是必然的,何况西方经典请明星代言本来就有炒作的嫌疑。
其实,在如今这样的广告时代,是很难离开明星代言的,所以说,只要明星能够坚守道德底线,不做虚假代言,不忽悠消费者,以轻松、活泼、简单、有趣的方式推荐产品,是法律允许的,也是群众能够接受的。而且,广告是有文化内涵的,群众接受广告,往往也说明是认可广告文化的,而北京出版集团媒体经理蒋威说“明星代言无关文化,只是营销方式的改变”,我却以为蒋威的观点值得商榷。
在我看来,明星代言是很关乎文化的,像代言西方经典,如果没有文化味道,那广告是不成功的。而且,“明星都来读经典了,带头作用可能会比较大”,这的确是可以预料的。那么请谁代言呢?这是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毕竟西方“经典通读系列”丛书不是单纯的消费产品,必须考虑代言人的资格和广告方式。我以为,代言人应是对西方经典有较深研究又有大众缘的明星,由网民投票选出最有文化魅力的明星代言,这种选择方式是值得称道的,于丹、易中天、杨澜等谁更适合代言西方经典,关键是看谁对西方经典有“发言权”。
像产品需要广告一样,“经典通读系列”丛书请明星代言,只要不亵渎经典,是无须质疑的。公众从明星那里得到对西方经典的正确解读,无疑有利于西方经典的销售和传播。西方经典,完全有理由请明星代言。如果能像《百家讲坛》那样给公众通俗易懂地讲一讲西方经典,西方经典的传播效果会更好。